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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销组织专门买千万别墅藏赃:屋子里铺满13亿现金

时间:2019-01-28 09:29 来源:网络整理作者:采集侠

  近日,河南许昌建安区公安局通报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。主要犯罪嫌疑人操纵网络平台,从事传销活动。截至目前,警方已抓获主要嫌疑人27名,查扣涉案现金高达13亿元。

 

传销组织专门买千万别墅藏赃:屋子里铺满13亿现金

 河南警方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 查扣涉案现金13亿元

  2018年8月29日,河南省许昌警方打掉一个特大网络传销团伙后,在前往浙江金华查扣涉案现金时,发现犯罪嫌疑人买下一栋价值千万的别墅,专门用来藏匿非法所得,在现场查扣的涉案现金高达13亿元。

  河南省许昌建安区公安局打击网络传销专案组成员 徐亚方:那里有三间屋子,其中一间什么都没放,只有一张桌子,全部堆的都是钱,用各种各样的纸箱装起来,全是现金。另外一个小的储藏室也装满了,还有一个房间也是用旅行箱装了很多现金。

  许昌警方介绍,2018年6月,他们接到当地工商部门转交的线索,浙江杭州一家名叫“我是小丑”的网络公司,疑似通过网络开展传销活动。警方初步调查发现,这家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IAC的网络平台,宣称是以区块链、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基础打造的社交平台,在国内多地组织活动进行推广,实际是在从事传销活动。

  河南省许昌建安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袁献超:它采用了会员推荐注册制,要求会员缴纳入门费,平台设定高额的回报来引诱会员加入、拉人头、发展下线的形式,明显是网络传销模式。

 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,这家公司注册地虽在杭州,但是一个空壳。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常年在境外,并没有实际参与经营,而是有人冒充沈某的身份对进行推广和商业活动。

  虚拟“种子”发展下线 层层提成

  为了查清该网络传销团伙的具体情况,警方对这个名为IAC的传销平台进行了深入侦查,掌握了这个团伙的组织架构、骨干成员,以及平台的后台数据和资金流向。

  警方调查发现,这个平台虚拟一种名叫“种子”的交易对象,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,吸引新会员。新会员必须获得老会员的激活码激活以后才可以注册成为会员,之后才可以购买持有所谓的“种子”并发展下级会员。

  平台以2000元一个的价格将所谓的“种子”卖给注册会员。平台向会员承诺,每个“种子”都会增值,获得平台收益,但只能在平台内部流通,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价值。会员持有期间的收益,平台同样是以“种子”进行结算的,平台可以生成无限数量的“种子”。

  但是平台不会回购会员手里的“种子”,而且平台设定规则,下线会员的每一笔交易,上线会员都能获得不同比例的提成,会员级别越高抽成比例越高。所以老会员都在努力地吸引新会员加入,发展下线,越滚越大。而传销团伙一旦从会员那里获得进账,就立刻取现。

  河南省许昌建安区公安局打击网络传销专案组成员 刘博:很多账户基本上每天都要去取现,大额取现最大有几十万,最少是在自动取款机上。每天把这张卡里的满额2万元全部取完。

  通过侦查,警方确定了10多名长期负责取钱的犯罪嫌疑人。这些人取钱后,一般会开车前往浙江金华。

 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袁献超:把钱取出来进行现金沉淀,不在银行账户上存着。

  随着侦查的深入,警方逐步掌握了这个平台的数据信息,确定了这个团伙的组织架构、主要成员和运行模式。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长期在藏匿境外,租赁境外服务器搭建平台,雇佣团伙在国内推广操作。

  2018年8月中旬,团伙的主要成员陆续回国。8月下旬,警方实施抓捕,抓捕犯罪嫌疑人27名,在主要犯罪嫌疑人叶某涛位于浙江金华的别墅里,警方查扣了这个团伙的非法所得13亿元现金。

  线上线下“包装” 鼓吹返利拉会员

  该团伙从2017年11月开始推出网络平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。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,平台发展注册会员90多万。这个团伙究竟是如何组成的?他们又是如何进行推广?

  据警方介绍,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分为三个层级。其中主犯叶某涛是整个平台的设计者,也是主要出资人,整个团伙由他管理指挥。第二个层级主要负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,包括技术维护、财务管理和现金保管等。第三个层级由推广人员、取现团队和高级别会员等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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